房源详情
1、租赁办法:整体出租。①承租人可以租赁该物业之全部;②承租人可以租赁该物业除底楼营业房(但需包括底楼服务大厅)。
2、租金底价:该部分物业二楼及二楼以上(含底楼服务大厅),租金起价为18元/㎡/月;底楼营业房的租金底价为45元/㎡/月。
3、租赁期限:该物业最长租赁期不得超过12年。
4、免租期:甲方同意给予承租人自合同签订之日前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免租期,甲方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腾空二楼以上(含)房屋移交。具体免租由甲方与意向承租人自行协商。
5、租金上浮:自签订租赁合同起至免租期结束后两年内,租金不变。自第三年起每年上浮,但甲方承诺:上浮比例不超过10%/年。
6、业态限制:为保证该物业经营有序,经双方协商:该部分物业承租人所从事的业态限定为:餐饮、宾馆、娱乐会所、医院、养老院及培训学校,如承租人需从事此外的经营业态,应经甲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