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温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当前,温州市居民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购房当地名下无商品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即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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