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住建局就《海口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发布公告,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11月7日。记者了解到,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已购买或自建并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权属证书)的存量房交易,其交易资金(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总价款)须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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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li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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