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公众号消息显示,经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认定,同时符合单位条件之一、个人条件之一以及工作年限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且在本市无住房的,在新片区限购1套住房,同时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实施范围是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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