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发布购房及人才落户调整新政

来源:房讯网 时间:2021-09-29 点击次数:590次 作者:成都写字楼网

  成都写字楼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房住不炒”定位精神,切实履行房地产调控城市主体责任,提高调控政策措施的精准性,9月1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购房政策和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对购买商品住房和人才落户政策进行调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人才发展战略。

  购房新政

  1.新落户的人才,须提供累计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方可在我市购买第1套住房,在第1套住房备案满36个月后,方可购买第2套住房。

  2.未落户的人才,须提供累计24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方可在我市购买1套住房。

  3.实行全域限购,对外省户籍也不属人才的人员,须提供累计60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方可在我市购买1套住房。

  4.离异人士,自离异之日起任何一方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我省拥有住房的总套数计算。

  人才落户新政

  落户条件为: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其中985、211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为55周岁以下);

  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40周岁以下;

  先就业再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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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ang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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