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物业管理协会表示,为贯彻落实《成都市5G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和《成都市促进5G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精神,推动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在市住建局、市经信局等部门指导下,市物业管理协会联合省通信行业协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成都市既有建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着力解决既有建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建立综合协调机制,促进资源高效整合
针对目前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抢市场、盲目改造、重复建设”等现象。《意见》提出,一是建立改造工程邀约同步实施机制,电信业务经营者实施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前,应函告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邀约同步实施;二是建立既有建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改造基础条件勘查评估机制,对不具备改造基础条件的,应先对基础条件进行改善,不得盲目改造;三是建立服务资源对接机制,由两家协会定期向相关主体公告成都市范围内获得授权委托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施工单位有关信息,供市场选择和监督。同时《意见》还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就既有建筑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签订排他性协议。
加强建设质量监管,明确各方主体责任
《意见》提出,对既有建筑进行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改造的,应根据用户的需求及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网络现状,提出改造方案,明确改造范围、施工内容和时间等。改造方案应充分征求业主及其委托的管理单位、物业服务机构的意见,充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同时,电信业务经营者及其委托的施工单位应与既有建筑的业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物业服务机构签订《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协议》,明确施工内容、时间、质量、安全责任等事宜。改造工程完成后,电信业务经营者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开挖或占用的路面、绿地、设施等按要求恢复原状。
治理违规收费乱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高价建站、收费不规范等问题也是制约5G发展的突出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这些问题,《意见》对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收费项目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一是房屋及场地租赁费用,可参照该建筑相应区域的平均租金水平;二是电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电价收费政策据实结算;三是综合服务费,可参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相关标准执行,且不得重复收取。同时,《意见》还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就既有建筑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签订排他性协议,不得收取“门槛费”“入场费”等
市物业管理协会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将联合省通信行业协会建立信息互通和联合惩戒机制,对违反《意见》要求的会员实施约谈、行业通报等惩戒措施,同时还将加大宣传力度,消除社会对基站辐射的误解,为5G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据了解,根据《成都市5G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到2022年,成都将建设成为5G网络供给全国领先、行业应用深度融合、核心生态高度汇聚、产业聚集效应凸显的中国5G创新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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