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通知要求,暂停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5%;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在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面,通知规定,借款人与配偶公积金账户之和大于2万元的按以下公式计算: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15倍×缴存时间系数(累计缴存时间≥36个月的,时间系数为1.2;累计缴存时间<36个月的,时间系数为1)。借款人与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小于2万的,账户余额合计<5000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5000元≤账户余额合计<1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1万元≤账户余额合计<2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来 源:新京报
编 辑:li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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